外汇业务问答(二十九)

时间: 2023-12-07 04:17:57
作者: 日用品类

  问:境内企业托付境外某企业代其处理出口海运事项,并按照海运署理协议付出海运费。因运送途中损坏了境外企业为出口货品预备的托盘包装物,境内企业经洽谈赞同由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按价补偿。请问此金钱应按照什么申报?是应申报在“122990未纳入海关计算的货品(损毁物)”项下仍是“222019其他海运服务(补偿费)付出”项下?

  答:与非寿险稳妥及与稳妥无关的补偿,应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常常搬运)-其他二次收入(常常搬运)”项下。买卖附言可为“包装物损坏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