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4-20 23:57:36
作者: 五金类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564,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41,02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4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564,116股,以此计算预计转增53,825,646股,转增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8,389,762股。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零碎股解决的方法处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是做智能物流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是国内智能物流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研发、制造的智能物流装备大范围的应用于国内外电商、新零售、快递、服装、医药、烟草,以及各行业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工厂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通过智能装备的应用,可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和制造工厂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行和生产制造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公司充分的发挥在高端智能装备上研发和制造的核心优势,以同心圆多元化的方式,紧紧围绕高端智能装备,快速拓展行业应用,大力提升在智能物流、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新能源、锂电工艺、工业及服务机器人等行业的产品研制、制造、应用和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以创新技术、数字化的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来获取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公司的产品研制、制造的智能装备包括具有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智能输送和分拣机、拣选机器人、拆码垛机器人、智能物流搬运机器人等,以及穿梭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化密集存储货到人拣选一体化系统,配合公司开发的基于物联网和云技术、大数据技术和AR(增强现实)技术的远程维护和诊断系统,为客户提供先进和高效率的输送分拣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先进的机器人、软件、输送分拣、智能驱动、新能源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核心部件设计、关键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可为物流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计算机显示终端提供从核心部件、关键设备到系统集成的完整解决方案,是覆盖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全产业链的科学技术创新企业。

  公司的智能物流核心部件最重要的包含输送辊筒、智能驱动单元、直驱电机等,是物流自动化装备和系统的基本组成单元,企业具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辊筒制造基地之一。产品用于自产的输送分拣设备,和外销给物流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对莫安迪的并购,莫安迪掌握先进的直驱型电机技术、驱动及控制技术等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的关键技术。公司获取直驱型电机技术、驱动及控制技术和研发人员,能加速产品迭代和丰富产品类型,能够更好的降低成本,能够扩大产品和服务在快递物流输送分拣市场的应用,增强竞争优势。

  公司的关键设备最重要的包含智能机器人、智能输送设备(箱式、托盘、垂直等)、智能分拣设备(交叉带式、滑块式、落袋式、转向轮式、机器人等)等产品。该系列新产品的主要客户以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商为主,包括今天国际、新松机器人、中集空港、法孚、瑞仕格、范德兰德、大福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物流系统集成商和物流装备制造商。

  公司为商业流通及生产制造客户提供自动化、数字化的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企业具有行业内资深的规划专家和实施团队,包括智能仓储、柔性搬运、高速输送与分拣、智能拣选、物流机器人应用以及智能物流信息系统,应用在仓配一体化中心、生产制造等所有的环节,覆盖众多细致划分领域。核心用户包括Amazon、E-Bay、Shopee、Coupang、拼多多、希音、得物、京东、华为、顺丰、菜鸟、安踏、百丽、新秀丽、九州通、广州医药等众多国内外行业标杆企业。

  公司加强在新能源锂电池工厂关键工艺装备的制造和应用,从研发、生产、到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数智化的整厂系统解决方案、关键装备和核心部件。客户包括新能源行业的系统集成商,与锂电制造业的计算机显示终端,如宁德时代、新能安等。

  公司主要是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面向国内和海外市场销售,按照每个客户对系统的定制化需求进行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在销售端利用CRM信息化系统,助力公司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的销售管理变革,在深度赋能的基础上对客户和市场拓展进行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优化销售流程、缩短销售周期、提升客户服务管理。

  系统项目的获取方式主要是通过招投标获取方式,获得项目信息后,公司组建包含销售、规划设计、软件、机械以及电控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在内的项目小组,从技术、商务、财务等角度研讨方案,形成投标书或报价单。对于协商获取方式,客户向公司发送产品需求,通过比较技术方案、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

  方案规划和设计是系统、关键设备业务销售模式中的核心重点,也是公司获取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方案规划分为项目的整体方案规划设计阶段、系统的仿真设计阶段、方案的细化设计等阶段。包含了相关设备的机械设计、整体系统的电控设计和系统的控制系统软件设计,形成完整的,机电软一体的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模块设计方案。

  公司目前已经实现了从项目售前阶段到项目实施阶段和售后阶段的全过程数字化。项目信息设计、生产、安装和调试阶段被不断丰富,实时保存在一个相同数据平台中。项目可以基于这一些数据作为基础,在PLM、ERP、BPM、控制管理系统及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无缝的信息互联,以此来实现了一个可以持续改进,并不断迭代的自动控制数据库。

  2.1公司设计和开发来源于市场预测、和全球领先企业沟通合作或技术调研。对于新产品需求及新技术,营销中心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的新趋势,对市场现有产品及所需产品通过对市场调研结果的分析,并结合知识产权部门对产品专利数量、关键技术、地域分布等相关信息的结合,提出《市场预测报告》;对于合同评审,主要为有技术开发需求的合同或订单(包括技术协议);对于技术调研,主要为根据内外反馈的信息提出产品研究开发、技术开发建议。对研发需求来做初步审核后,研究部门将指派技术人员协同提案人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如通过则予以立项。

  2.2项目立项后,将成立研发项目组,项目经理组织跨部门团队,按要求编写项目总体方案和进度表。项目总体方案通过审核后,项目经理进行任务分配和计划安排。技术负责人依照产品开发计划,组织研发人员进行新产品设计,按管理要求输出全套设计文件并对文件的质量负责,采购部进行物料采购规划。项目经理按项目管理计划进行项目监控,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对于部分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设计,需先行通过实验验证、优化。详细设计包括电控设计、机械设计、软件开放、文档资料编写等环节,各职能部门按要求输出阶段交付物,详细设计完成后需提交评审和审核,如通过,则进行产品试制。

  2.3产品试制阶段,项目组提出测试要求,采购人员根据设计输出的BOM清单以及《项目计划下推表》,完成物料采购;质量部门进行物料的来料检验,保障新产品物料质量;物料到厂后,生产部门及时安排样机试制,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工艺负责人组织工艺工程师进行制造工艺设计;样机试制完成后,由质量部门进行样机的安装质量检验,保障样机质量,测试人员协同试制负责人编写测试方案,相关测试方案通过评审后,将进行零件加工、装配、调试、测试等。如试制过程中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则可能变更产品设计。通过不断测试,产品最终得以定型。产品设计确认后,研发项目管理(专员)发起新产品技术发布流程,完成新产品技术发布,在后续生产运用中,将按照每个客户的需求、安全及环境性能的改变及时进行设计更新和持续改进。

  对于系统、关键设备类业务,公司实行项目管理制,以销定产,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制造和销售,在获取项目后,公司的生产过程可以分为生产加工、现场实施、售后服务三个阶段。

  对于核心部件业务,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核心部件的生产。制造部门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可使公司根据订单情况来安排生产和原材料采购,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和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单机(如电机、皮带机等)、电气元件、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机械零部件等。

  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从供应商选择、物料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工作方式等方面对物料采购工作进行管理。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的评审、采购价格的协商、合格供应商质量能力的保持和持续改进,生产部门按照物料计划实施具体采购订单的下达,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实施验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智能装备包括智能物流系统、物流机器人等关键设备、核心部件。公司主要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智能制造”中的“数字化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产业。

  当今世界,现代物流系统已成为集物流、信息流和价值流于一体的离散、随机和并发的复杂系统。在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多重推动下,小批量、多批次、高频率物流服务成为物流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技术成为现代物流行业的核心,物流智能化和自动化、资源整合和全过程优化更成为了发展方向。高密度存储、高效输送、分拣和拣选、巨大订单日处理量、降低劳动强度和节省用工数量,已成为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物流作为国民经济的动脉系统,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毫无疑问,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

  在市场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等多重推动下,多批次、小批量、高频率的服务需求已经成为新常态。配送中心日处理量巨大、SKU超级繁多、订单履行效率越来越高、地价稳步上升等现状都在倒逼现代物流服务业在仓储配送环节走向存储密度高、自动化搬运、智能化订单履行、节省人力资源等方向发展。而智能物流装备目前仍然是现代物流服务业的降本增效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智能物流装备和信息系统是实现智能仓储的关键。目前,中国大部分行业在智能仓储方面的布局尚处于早期阶段,随着智能仓储在商业物流领域的成功,和工业应用领域的渗透不断加深,智能仓储市场需求规模不断壮大、稳健增长。其中,输送、分拣及穿梭车等设备是智能物流系统中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设备,是现代智能物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市场需求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根据头豹研究院的《2023年中国智能分拣系统行业概览》预测,中国市场智能物流分拣市场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132.7亿元人民币提高至2022年的308.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49%;预计2027年将增长至630.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5.36%。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装备市场仍有巨大提升空间。202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是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物流费用成本仍然相对较高。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稳定在8%-9%左右,相比美、日发达国家中国的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仍然较高,包括仓储在内的物流各环节效率提升空间巨大。仓储环节是物流全流程的关键节点,而智能仓储的应用是仓储环节降本增效的关键。

  2020年,发改委、工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2021年,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加强产学研联合创新,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发展建设智能多层多向穿梭车、智能大型立体仓库等智能物流装备。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发展外贸新业态,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海外仓建设掀起热潮。2024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国家主席习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于智能物流装备的升级换代至关重要,是降本增效、推动供应链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抓手。

  跨境电商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大趋势,中国的供应链优势已逐步从价格优势转化产品优势,电商出海及全球化成为必然趋势。根据艾瑞咨询《中国跨境出口电商行业研究报告》预计,2025年中国跨境出口电商行业规模将达10.4万亿,近三年复合增速超15%,跨境电商迎来高速增长期。其中以Shein、Temu、Tiktok为代表的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崛起:2021年Shein超过亚马逊成为美国下载量最高的购物APP之一,2022年Shein的GMV达290亿美元。自2022年9月上线以来,Temu已经进入全球50个国家和地区,汇丰调查报告估算,Temu已贡献拼多多总收入的23%,预计2027年Temu的GMV将增长至1400亿美元,将超过Shein、Tiktok等跨境电商平台。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具有国内成熟互联网运营经验和优质供应链加持,迅速在海外扩张。为了提高时效性和用户满意度,Shein、Temu等跨境电商平台将物流中心重心从国内向国外转移,计划在海外建立更多的大型配送中心,将带动智能物流需求提升。2023年,公司与跨境电商巨头Shein达成进一步的合作关系,为其全国多个区域的智能物流配送中心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并开始投标其海外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自动化物流装备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技术链条,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两大类关键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涉及机械、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等多项软硬件技术领域,其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对产品设计开发的要求高。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莫安迪的并购,莫安迪掌握了先进的直驱型电机、驱动及控制技术等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的关键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创新能力。物流设备及系统服务不仅需要熟练掌握物流装备系统的理论和设计基础,了解各零组件的性能匹配,还需对下游客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引导。这不仅需要各领域专业人才的紧密配合,还需要长时间的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积累、沉淀。新的行业进入者较难在短期内通过快速仿制的方式掌握相关核心技术,也无法迅速积累针对不同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定制化工程经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服务。

  公司所处的自动化物流装备行业,除了标准化模块化的关键设备和核心装备外,主要为客户提供自动化输送和分拣的系统解决方案,根据客户对系统的定制化需求来做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作为国内物流装备行业的领先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布局

  物流输送分拣装备产业链,积极将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在核心部件、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国际先进的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核心部件设计、关键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物流装备系列产品,是全球物流行业优势企业之一,公司主要面向全球各行业优质头部客户,主要多为中高端国际知名企业及大型控股企业,覆盖电商、快递、服装、医药、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各个行业。

  公司在物流装备细分行业的产品性能、技术水平、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力,2023年,公司凭借在物流输送分拣制造领域技术、工艺和数字化制造的领先优势,上榜“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物流领域、电商领域等高端领域并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物流装备系列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并出口至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新业态的不断推出,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

  公司凭借20多年的发展基础和智慧积聚,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孪生技术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系统上的应用研发,将以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德马输送分拣等产品中,打造新一代的具备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物流装备产品,启动了以物联网技术和数字孪生技术为核心的“天玑系统”在全球项目中的应用,利用数字化虚拟技术突破物理界限,保障了公司在全球各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的顺利安全运行。发布了智能托盘输送机、数字化辊筒等具备数字化技术的新一代产品。

  通过信息流自动化将各系统之间集成,形成了从市场、项目招投标、商务合同、订单处理、研发设计、工艺规划到生产制造、产品交付、运维服务、报废回收等整体闭环的全面数字化,实现数字化销售、数字化设计、数字化排产,以及数据驱动设备的全自动生产运营模式,大幅度提升公司各大生产基地数字化工厂生产效率。随着公司数字化技术不断的升级迭代,高效、精益的制造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基于公司自身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成果和应用案例,公司已将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迅速商业化落地,数字化工厂对外实施的实力得到可客户的认可。

  公司是行业内最早提出全球化战略并走出去的企业之一,已经有十余年海外业务经验,2023年海外业务占比为22.02%。在全球化战略的引导下,公司积极部署全球制造网络,目前已经形成了“中央工厂+全球区域工厂+本地合作组装工厂”的创新布局,在澳大利亚、罗马尼亚设有全资的区域工厂,在美国、马来西亚等地与当地合作商建立了本地合作组装工厂,充分利用国内制造基地的研发能力和统一批量的规模化生产优势,辐射海外的区域和组装工厂,提高产品工艺水平,加快推进产品在当地的组装和调试,为关键物流设备的快速交付和售后服务提供可靠保障,以“本地服务本地”的策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此外,公司拥有覆盖全球各大洲的销售服务网络,在罗马尼亚、澳大利亚等地设有全资的区域制造工厂,在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美国等地设有本地合作组装工厂,在美国、新加坡、印度、泰国、巴西、日本等国家设有营销服务中心,在全球各大洲均有本地合作伙伴提供销售与售后服务,在海外客户中积累了良好当的口碑。

  全球市场空间广阔,跨境电商发展带动新需求。从市场格局来看,全球快递包裹业务在各个区域内依旧处于发展阶段,规模底盘由电商市场发达和活跃的国家贡献。国内快递业务量全球占比接近60%,北美、欧洲规模低于亚太,快递包裹业务量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特别突出,这也意味着国内智能物流渗透率存在显著差异。近年来,跨境电商进入高质量发展期,根据艾瑞咨询《中国跨境出口电商行业研究报告》预计,2025年中国跨境出口电商行业规模将达10.4万亿。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带动海外智能仓储物流需求激增,同时加快国内智能物流装备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公司在海外有十余年海外业务经验,形成了“中央工厂+全球区域工厂+本地合作组装工厂”的创新布局,可以及时、高效服务国内跨境电商企业。

  随着电商快递的快速发展,客户降本增效的要求及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中国的物流装备行业将会进入全方位的数字化时代,物流数字化科技将会以移动技术、大数据和传感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服务架构为基础,渗透到物流全环节中。公司作为自动化物流装备供应商,数字化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数字孪生技术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系统上的应用研发,将以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德马输送分拣等产品中,打造新一代的具备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物流装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以物联网技术和数字孪生技术为核心的“天玑系统”在全球项目中的应用,利用数字化虚拟技术,突破了物理界限,保障了公司在全球各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的顺利安全运行。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4,245,548.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7,585,231.81元,同比增长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947,112.26元,同比增长18.7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9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95.5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295.5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95.5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2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15日,公司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95.5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095.5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1、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188.6792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48,435.595469万元,已于202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22.21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207.8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857.0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611.9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到期赎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4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同时将销户当日的账户余额1,396.18元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德马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德马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马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家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本次会议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马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德马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马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3年公司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马科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马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我们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该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马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095.5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