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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难觅“拆零药” 药店各有说法

时间: 2023-09-09 22:31:34
作者: 新闻动态

  近日,市民李女士想要去药店购买感冒药。当她走了多家药店后却发现,所需的药品必须整盒购买,药店均不拆零销售。而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李女士却为何买不到“拆零药”呢?

  为此记者做了走访,发现南宁大多数的药店都没有拆零柜台,部分销售人员甚至从未听说此项法规。而大部分拆售的药品也只是除驱虫药、创可贴等,其他常用药品均不拆零。药店拆零销售的规定似乎只是“有名无实”。

  近段时间天气变化快,很多市民不注意防寒保暖,非常容易就患上感冒,家住东葛古城路的李女士就是这里面之一。“这几天喉咙发痒,就想去药店买几颗感冒药。”李女士说,之前听同事说过,现在一些药品可以拆零购买。于是,她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小区附近的药店询问。

  令李女士大失所望的是,当她走进药店,向导购人员示意要购买几颗感冒药时,却被告知:药品不拆零,只能整盒销售。李女士又走了几家药店,得到的均是同样的答复。想着自己的感冒也并非太严重,她便打消了买药的念头。“已经有很多次,家里人因一场小感冒,就买了一大盒感冒药回家。一般吃了两三颗后,感冒就好了。剩下的药只能放着等过期。”

  在采访的过程中,很多市民向记者反映,药品整盒购买,易引起浪费。市民王先生说,国庆期间他家大扫除,就整理出了近30盒没有吃完的药,其中大半都已经过期。在这些药品中,几乎都是家中常备的胃药、感冒药、退烧药等。

  “剩得最多的是治疗腹泻的复方黄连素片,才吃了2片。拉肚子、过敏之类的病有时一年也就一两次,药剩得时间长了,就不敢吃了。”王先生说,每当家人有些什么小痛小病,都由他到药店去买药。每次导购员都会向他推荐很多不一样的种类的药品,但全都是整盒销售。

  通常情况下,很多药品只需服用几片,病痛就能缓解,剩下的就顺手放在了家里的角落。到了下一次得病,又会去购买新药,家里大大小小的盒装药就是这样长期积存了下来。

  一位市民回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买药都是用小纸袋分装,需要几粒就买几粒,现在都是整盒整瓶出售,“药品应该是消费的人通过你自己需求购买,否则就容易造成浪费。”

  那么,是否能像市民所说,药品可以拆开来卖呢?记者上网查阅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发现其中就有相关的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四)药品拆零的管理。此外,《规范》中还包括了拆零药品的零售销售规程、相关的陈列要求、销售要求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按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药店可将药品“拆零销售”,即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并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但记者近日走访时却发现,大多数药店不提供拆零药品,几乎找不到拆零专柜。即使有专柜也形同虚设,可拆零销售的药品寥寥无几。店员们对此的答复也是各不相同。

  在记者的采访调查过程中,东葛路友和古城大药房的店员反映药品拆零卖后一旦在保质期内不能卖完,将影响药物质量,会造成药店经营成本增加,而且拆零后的药物有可能会出现混乱,造成麻烦。

  益民药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拆零的药品属于瓶装,那就必须先用消毒的勺子、托盘等工具拿取。而且依规定,还一定要做好登记,真实的操作会比较繁琐。

  此外,也有药店的工作人员认为,现在药品包装越来越细化,而且整盒的价格也比较低,没有必要再拆开来卖。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零售药店、医院都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并且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拆零药品不污染,还要求药店设置拆零出售药品的柜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姚姓负责这个的人说,拆零首先要保证药品的安全,其次是药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在将药品拆零销售时,必须要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将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必须要有相应工具拿取,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另外,拆零后,药品的有效期可能就要缩短了,还要注明几天之内服用。

  这名负责这个的人说,虽然在管理规范中提到了药店拆零销售的问题,“法规上也写明‘应设立’,因此没有强制性。药店是否设立拆零柜台,属于企业自主的经营行为。但如果不拆零销售,目前还并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店的确应该设置拆零柜台,为的是方便消费者,药店是否设置拆零专柜,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是一种市场性选择。

  记者以购买感冒药为由,向火炬路、东葛路、新竹路等路段上的一心堂、中联大药房、朝阳大药房等12家大药店依次咨询,工作人员推荐的全部是盒装药品,当记者问到能否拆开按需购买时,得到的回答都是:“不能”。

  12日,下午5时许,记者走进人民中路的中联大药房。工作人员看见有顾客上门,便立即上前相迎,询问记者需要购买什么药。记者表明了自己只是轻微感冒,只想购买几颗普通感冒药,问工作人员是不是能够拆零购买。

  听说记者只是买几片药,这名工作人员立即回答:“没有!我们这里什么药都不拆开卖!”便转身离去。

  随后,记者在人民西路的一心医药、康全药业竹苑分店、东葛路上的友和古城大药房,以及新竹路的康全药业思康店都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工作人员都表示并不清楚有此法规。在新竹路的康全药业思康店,工作人员明确说,药店内不设相关柜台,没有拆零药。

  在新竹路上的健之佳药店,记者向药店的工作人员提出同样的请求,依旧遭到了拒绝。称店里从来就没零卖过感冒药物,一次最少也要购买一盒,“都是些家里常用的小药,可以买回去放着下次再用。”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药店内的确是设有拆零柜台,但供拆零销售的药品并不多。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这名工作人员拉开了贴有“拆零药品专柜”的木抽屉,里面只有一盒治疗头痛用的阿咖酚散。

  随后,在人民中路的一心堂,火炬路的同济药店,工作人员也表示,店内设有拆零柜台,只有保济丸、史克肠虫清等寥寥几类药品,对于老百姓生活常需要的药品均没有踪影。

  而且记者看出,“拆零专柜”大多只是一个小抽屉,并且放在了药店最里边,消费者很难看到。

  碰了一鼻子灰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东葛路上的一心医药二分店。晚上7时许,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柜台上的药品,记者主动上前表示想要购买几颗感冒药。

  “感冒药是不可以拆零的。”工作人员回答,当记者指出有法规规定时,工作人员反驳:“你是从哪里听到的犯规?有这个法,并不意味着所有药店都要拆零。”在一再的推诿当中,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药店虽然设有拆零柜台,但没有一点拆零药。

  在大多数的药店内,工作人员均表示,可以拆零的是创可贴以及保济丸,之类的药物。但这些都不是放在专门设有的拆零柜台内,而是摆放在了收银台上。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就是“拆零药物”。

  在灰心丧气之际,记者朝阳大药房终于购买到了拆零出售的两颗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冒药)。工作人员从收银台一旁的小盒子内拿出了两颗药,但令人诧异的是,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感冒药原本并不拆零销售,只是工作人员自己拿来吃后,剩下的才拿来零卖。 (记者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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